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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的营业执照还有副本吗
释义
    这个是当然有的,正本要悬挂上墙,副本用于外出办事的。三证合一”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将由工商行政部门一窗受理,核发一个加载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的营业执照。
    如何补办营业执照副本
    补办营业执照副本的,需要先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然后需要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申请补领。对此法律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应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风险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后应及时补办,补办流程主要包括:第一步,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至少市级以上的刊登遗失声明;第二步,前往工商行政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主要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或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或企业加盖公章;3、公司或企业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5、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最后,工商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经通知,领取补办的营业执照副本。补办营业执照副本所需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规定的为准。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怎么补办
    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一)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二)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三)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从网上下载打印);(四)营业执照副本(已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还应提交营业执照正本);(五)加盖本单位印章的xxxx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分公司等营业性单位、提交审计报告的公司及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除外);(六)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如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用品和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农资、道路和水上运输、娱乐场所、电力供应、燃气、成品油加工和经营、汽车改装、中介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效的许可证(副本)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七)下列公司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小额贷款的有限公司以及电子商务、投资、担保的私营有限公司,分期交付注册资本在本年度全额缴齐的有限公司。(八)分公司及其他非法人分支机构年检,除应当提交上述(一)、(二)、(三)、(四)、(六)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经营单位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九)企业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丢了一般多久能补办下来
    营业执照副本丢了一般需要3到5个工作日能补办下来。营业执照副本丢失补办流程:1、登报说明。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如何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是先去做登报说明,所谓登报说明就是说你去找家报刊,登报你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的信息就可以了。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的,(需要有公司股东签字或者盖公章)。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和程序(章程),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该内容由 胥家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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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