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属于。对于没有侵占公用部位的、没有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形状颜色的、没有影响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因生活防护需要安装的,城管执法部门不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