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不要求70岁老人接种疫苗,政府提倡和呼吁身体条件符合接种条件的70岁老人进行接种。如70岁老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新冠疫苗的接种范围,则可选择不接种,遵循老人意愿。 我国部分地区在充分评估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和被感染风险的前提下,已经开始为60岁以上身体条件比较好的老人开展接种新冠疫苗。部分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需结合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暴露风险以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评估接种疫苗的必要性),目前也可以安排接种。其余老年人的接种,需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 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以及康希诺生物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的腺病毒载体疫苗均已附条件获批上市。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和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也获准紧急使用。上述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按流程经过验证,居民可放心接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