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虚假诉讼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司法秩序,破坏了司法权威和司法诚信,直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并依法予以惩戒。耗费了一定的司法资源,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十五、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