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定监护可以单方面解除么 |
释义 | 不可以单方面撤销。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 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双方均可解除,委托人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后原则上不得解除。 职责开始后的意定监护人,适用法定监护人资格撤销的规定。如存在严重失职或加害监护的情形,可被撤销监护资格。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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