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流程 |
释义 | 1、准备资料,提交申请。 企业申请进行工商变更,根据具体变更内容需要准备相应材料。 公司变更需要提交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齐全后向设立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2、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要求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求根据相关要求在5日之内改正、补齐材料,完成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于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机关申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4、决定,下发新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下发新的营业执照。 注意:在工商局办理完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后,请及时将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相关联的证件及时进行变更。 5、办理时间。 工商变更的办理时间一般在二十天左右。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6、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需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非注册资本类变更费100元。 一、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公司的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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