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姻法规定兄弟姐妹间、夫妻之间具有扶养义务。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