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即优抚军烈属及残疾军人。国家和社会给予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和抚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人优抚,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主要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含文职干部)、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给予物质优待和精神安慰。由民政部门主管。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