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借款种类。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没写还款期的借条可以提前还款吗 没写还款期的借条债务人可以提前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