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李晓娟律师解答: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父母是否全额出资。 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也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产就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男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实务中经常遇到的难点: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时,没有说明购房款是赠与还是借款,法官会怎么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父母为男方婚前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 如果该出资款项是男方的借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债务是一方债务还是双方债务,然后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如果为借款的话,应当提供借款方面的证据,哪怕是转账记录、男方签字的借条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法院会推定房款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 一、结婚买房可以写谁的名字 结婚买房可以根据买房者意愿写名字,具体如下: 1、写夫妻的名字。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写父母的名字。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将被认定为父母的债务。但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偿还贷款的,双方离婚的,一方不能主张房屋,但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以主张向父母借款,并要求父母返还平均分割; 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男性及其父母的共同财产,贷款也将被认定为他们的共同债务。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不是因为结婚而产生共同的结果; 4、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视为准夫妻双方父母的共同财产,贷款也将被视为其共同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只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偿还贷款,双方离婚,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以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双方无权享有这部分财产; 5、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仅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财产仍属于原产权人;一方或者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的,法院通常认定为有条件的赠与。双方未结婚的,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书所载一方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双方结婚的,属于产权证下方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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