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你点事情,我离婚了带着一个儿子没有房子住,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
释义 | 廉租房是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设的政策。申请条件包括: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且总面积小于50平方米,家庭成员间有法定赡养关系,无其他住房。不得申请条件包括:未满35周岁的单身申请人,离婚不足2年的,5年内有超过廉租房面积的住房转让,领取拆迁补偿的被拆迁人等。 法律分析 可以。廉租房是为了解决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种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不得申请廉租房,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以下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和不得申请的条件: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二,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结语 廉租房政策是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设立的。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属于低收入家庭,家庭住房面积限制等。同时,离婚不满2年、有房产转让行为超出规定标准、拥有汽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等情况将不符合申请条件。此外,挂靠户口地址不存在或非居住房屋、购买商业用房或进行高标准装修、出资子女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等情况也将被视为不符合条件。请注意,还有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需遵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