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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生愿意补写病历吗?
释义
    如果医生提供的病历不完善,这种情况可以拿着检查单再回去找医生,提供相应的病史体征,医生应当补写病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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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