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财产吗
释义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财产。
    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可分配给农民承包种植或建宅基地。自建房屋的产权当然属于个人财产,与国家和集体无干。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农村宅基地转名步骤:
    1、 准备好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 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综上所述,宅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所在地国土分局进行咨询、办理。农村农民住宅、宅基地,城镇居民都是禁止购买。购买的后果,合同无效,住宅、宅基地应当返还给农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3: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