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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执行程序的种类有哪些
释义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受理、执行通知和采取强制措施。中止执行的情况包括申请人延期执行、异议、死亡继承、法人终止等。终结执行的情况包括申请人撤销、法律文书撤销、被执行人无财产承担能力等。
    法律分析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4、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哪些情况会中止强制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三、哪些情况法院会裁定强制执行终结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结语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受理、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采取强制措施等。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当事人死亡等。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执行的情形有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等。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裁定强制执行的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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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