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侵占罪怎么认定 |
释义 | 认定侵占罪,要准确认定其犯罪对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指代为保管的财物、拾捡他人的遗忘物、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 一、有借条算侵占吗 有借条的情况下,就不属于侵占了。因为如果有借条,那么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有法律基础的,存在权能保障,且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在这个范畴下,借条并不在上述范围内,所以不属于侵占。因此如果有借条的话,那么出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不可以认定为侵占。 二、怎么处罚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刑事处罚标准,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如果数额较小的情况,不需要承担责任。数额大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 2、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3、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三、非法采砂是什么意思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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