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怀孕假期规定有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因此基本产假期为9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期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各地新计划生育条例都延长了产假天数,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