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深圳征地拆迁补偿明细有哪些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13年深圳市征收补偿标准 1、住宅搬迁费标准 住宅房屋(含宿舍、公寓、工业配套宿舍)、厂房、办公:每平方米40元; 商业:每平方米60元。 2、住宅临时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征收人应当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给予3个月市场租金的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按市场租金给予6个月的一次性租赁经营损失补偿。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6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6个月的补偿。 4、货币补偿 私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10%公告基准地价; 房改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土地收益金(房改购买价的1%); 二、非法侵占拆迁款怎么处罚 1、《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见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