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市公积金提取需要经过哪些过程 |
释义 |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杭州银行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中心个人网厅、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办事自助机、杭州办事服务APP、浙里办APP(住房公积金)、杭银直销APP、工商银行APP等渠道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办结。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一、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注: 职工符合以上1、2、3、6、9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以上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二、公积金提取时间 1、租房类提取时限:可自租房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租期每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2、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限取1次,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提取; (1)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3年内提取; 3、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全国统一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可以到账,遇节假日顺延,直接用住房公积金卡到ATM取款机提款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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