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继承规则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产能卖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去世的一方有其他继承人,需要等待遗产分割后才能卖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和继承赠与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房产处置方面,需双方同意。如果去世一方有立遗嘱并由配偶继承房产,另一方可将房产过户后出售。如果没有遗嘱,房产需按民法典规定继承,配偶不能直接出售房产。处置共同财产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 法律分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产能卖吗? 如果去世的一方还有其他继承人,则需要等遗产分割清楚后才能卖房。去世的一方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他的父母、配偶、子女,一起到当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再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当双方成为夫妻之后,在婚姻还是得到法律认同的情况下,也就是婚姻关系任然持续存在的情况下所拥有的物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在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当是夫妻双方享受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处理的权利的,所以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有资格卖出共同购买的房子。 1、过世一方生前立有遗嘱的,其房产由其配偶继承,则另一方可以将房产过户后到自己名下再行出售。 2、过世一方生前未立遗嘱的,过世一方的房产份额需要按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继承,如果过世一方还有子女或父母等继承人,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相应的份额,健在的配偶在此种情况下不可直接出售房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拥有全部财产的部分份额。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处分权是重要的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利益。当夫妻共同财产中包含房产时,若一方去世,房产的出售需经过遗产分割清楚后,双方共同同意才能进行。若生前立有遗嘱,配偶可以继承并自行出售房产;若无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应份额,配偶不可直接出售房产。因此,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需要在遵守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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