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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防改制后单位性质
释义
    消防改制后单位性质为应急管理部下属的行政单位。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自2018年10月10日零时起,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配发前,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和警种学院人员停止使用武警部队制式服装和标识服饰,统一穿着无武警标识的作训服,并在作训服左兜盖上方佩带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
    消防改制后单位性质为应急管理部下属的行政单位。
    改制后消防队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拟定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
    4、指导消防部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
    5、主管天津、沈阳、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中国消防协会。
    消防改制后是行政编制,改革后,消防划归应急管理部,改革方案明确写着,是行政单位。这里的行政编制指的是国家对行政机关的规模实行宏观控制的手段,编制额度具有法律效力,公务员的录用和转任均受其约束。消防员,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消防员(职业暴露)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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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