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借贷事实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借款发生时的证明人等。如果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补写的借条与实际借贷事实相符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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