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个局管理烟花炮竹 |
释义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进行书面审查; 6、进行实地核查; 7、统一安排培训、考核; 8、印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10、归档、备查。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4、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5、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最高限量、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5公斤。 6、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综上所述,烟花爆竹是由多个部门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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