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伤赔偿金属于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伤赔偿金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还包括:
 1、保险赔款;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4、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6、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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