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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问一下发生车祸的主要责任。双方签署责任认定书后,对方是否需要支付吃饭、打车、住宿费?
释义
    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要求对方赔偿既有的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我想问一下对方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不来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不来怎么办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不来的,不影响事故责任划分。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好,王律师,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我的主要责任,对方的次要责任。对方没事,我骨折住院要休息四个月。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费用的承担与当事人的责任份额相关,若是一方全责的,则应当承担全部的费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好,我是伤者,对方负全部责任。我想问一下,处理交通事故需要车辆签字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但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你好,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对方负全部责任
    一、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公司有什么责任1、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需要承担责任。依据目前我国相关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要正常发放。其他如医疗费等补偿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公司全部承担。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何要求赔偿汽车撞到对方的全部责任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这些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2、财产损失赔偿。主要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重置费、营运车的停运损失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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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