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 一、孙子可不可以代父继承 孙子可以代父继承。 1、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 2、只要被继承人的子女即孩子爸爸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孙子就可以代替他爸爸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二、外孙是法定继承人吗? 外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外孙子女才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的关系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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