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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不明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呢
释义
    产权不明房屋拆迁,应该如何补偿呢》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产权不明确房屋是指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及其归属尚不确定。并且这类房屋在拆迁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产权人都还未确定。其房屋拆迁应按以下办法处理:
    第一、先由拆迁人提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由于产权未确定,或不知房主是谁,拆迁人无法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有极强的时限性,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的进行,拆迁人不能等到产权人明确后再签订协议,进行拆迁。只好由拆迁人单方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二、拆迁人将提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由于只是拆迁人单方面提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只体现了单方意愿,为了保障房屋产权明确后的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照职权审查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理,以确保障被拆迁的合法权益。
    第三、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后,房屋产权人与拆迁人发生争议,难以收集证据,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在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
    一、商铺拆迁的流程
    1、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7、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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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