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延误三天怎么赔偿? |
释义 | 律师解析: 庭审资料应当属于永久保存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使用专门设备在线或离线存储、备份庭审录音录像。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录音录像,应当一并存储。庭审录音录像的归档,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