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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快递延误三天怎么赔偿?
释义
    律师解析:
    庭审资料应当属于永久保存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使用专门设备在线或离线存储、备份庭审录音录像。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录音录像,应当一并存储。庭审录音录像的归档,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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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