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拘留能连续使用吗 |
释义 | 不可以连续拘传的形式拘禁被告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一、刑事传唤时间有限制吗? 刑事传唤时间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拘传不到怎么处理 1、进入的拘传一般都会到庭,除非嫌疑人出现逃逸的情形,这个时候就会挂网追逃,重新对嫌疑人进行抓捕。另外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进行问讯的时候,可以进行拘传,如果拘传期满不作出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三、拘传的流程是怎样的 执行拘传任务的办案人员要向被拘传人出示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不是指工作证,而是指拘传所用的法律文书。 法院、检察院用拘传票,公安机关用拘传证。没有证明文件的拘传为滥用职权的行为。 所以在被据传前要求执行拘传的人出示证明文件的,必须出示。 只有在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在出示警官证后可以口头传唤。 口头传唤的在讯问笔录笔录中要写明没有拘传证的原因。 拘传的时间: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只有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拘传才可以超过12小时,而任何情况下拘传都不能超过24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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