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必须本人去吗 |
释义 | 离婚起诉不一定必须本人去。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办理,立案完成后,法院开庭的,即使当事人请了诉讼代理人的,也需要出庭;如果却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不一定需要本人参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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