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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房产如何确定所担保的债权?
释义
    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可通过签订的抵押合同的内容来确定所担保的债权。因为当事人需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
    一、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要签订质押合同吗
    要。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什么是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抵押合同书写格式
    抵押合同书写格式:
    1、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抵押担保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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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