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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是否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
释义
    法律分析:
    再婚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只要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就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当原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变更子女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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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