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新农村合作医疗电子转诊证明办理是具体流程如下: ①.参合患者持居民健康卡(或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到参合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②.经办人员通过同级业务信息系统、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或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填写转诊内容; ③.各级新农合相关信息系统按照规则生成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编号,作为转诊单的标识符; ④.经办人员填写内容后,通过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及时将转诊信息上报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 ⑤.经办人员按照附件1《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生成纸质版,打印并交由参合患者,作为参合患者跨省就医转诊的凭证; ⑥.参合患者凭借居民健康卡(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入院通知书(住院证)和转诊单办理入院登记就可以了。 2.网上的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网上转诊。按"县-市-省"的顺序,依次到定点医院逐级办理网上转诊手续。 第二步:住院。携带身份证、新农合证、新农合转诊单到转诊的上级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并主动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我是新农合网上转诊即时结报患者。 第三步:结算。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患者按照报销比例承担个人自付现金部分。 3.新农合需要转院就医的参合人员,转往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需持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出具的《新农合转外就医意见书》;转往市外医疗机构救治的,需经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新农合转外就医意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