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异地的承认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异地的承认吗这个问题有如下解释:如果是因为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俗称伤残鉴定)必须在雇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不能申请在异地鉴定; 如果是因人身损害而申请伤残鉴定,可以由肇事者和受害者协商在任何地方的司法鉴定中心(或司法鉴定所)鉴定,如果双方协商无法就鉴定机构达成协议,那就在诉讼时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可以鉴定伤残吗 可以。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什么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伤者伤残的鉴定,该鉴定结果是赔偿的依据。 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 3、可对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的标准 伤残鉴定是要等伤的医治和恢复定型,留下多少后遗症(损失多少功能)来评定残的等级的。 如果你的脚踝恢复后没有损失功能的话,那么就不存在评残的问题。要是功能有所损失,那么可以评残。(不过目前还不到评残阶段。) 如果恢得后没有造成功能损失。那么就是赔偿医院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营养费、住院期间一个护理人员的工资、伤者本人从受伤至伤愈(包括出院后医生建议的休养时间)时间内的误工费、因伤形成的交通费和通讯费。如果是要向法院起诉的话,还要律师费和法庭费用。 如果留下了后遗症,就要评伤残等级,根据致残等级赔偿法定额度。 赔偿金的具体数目,现在尚是个不确定数。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伤残鉴定没有交通事故营养期能进行鉴定吗? 交通伤残鉴定没有营养期受害者可以要求鉴定,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可以要求鉴定营养期,然后根据鉴定结论要求营养费。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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