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暂停履行公职,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 退休 。 根据《公职人员处分暂行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已经被 立案 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监察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职人员在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监察机关应当在立案决定书中写明上述要求,并告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限制措施的作用就是及时保证被调查人到案,防止被调查人逃避责任。因此公职人员的交流、出境、辞去公职、退休被限制。 法律客观: 《监察法》第四十条 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