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董事从事行业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公司董事可以从事什么行业,公司法董事从事行业有什么要求?大家都知道公司董事都掌握有公司较多的机密活动与信息,如果公司董事一旦从事类似公司的行业会给公司带去较大的损失,那么公司法对于公司董事从事什么行业有什么规定要求吗? 忠实义务--信托义务,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应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准则,不得以损害公司利益为代价而追究自己或者他人利益。 大陆法系公司法基于委任关系、英美法系公司法基于信托关系导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表现为竞业禁止、不得进行抵触利益交易、不得利用公司机会、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泄露公司秘密等。 勤勉义务--注意义务、善管义务,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应以一个合理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表现的谨慎、勤勉和技能履行其职责。其产生的根源也是基于信托关系及委任关系,对于不同的主体,勤勉义务的表现形式也不同。 忠实义务要求不为某些行为,属于消极义务;勤勉义务要求保证为一定行为,属于积极义务,两者结合方可保证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利用职务--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经管、经手的权力。 收受贿赂--收受财物,包括财产性的或非财务性的不正当利益。 侵占公司财产--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竞业禁止--对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法律关系的特定人所为的竞争性行为的禁止。 公司法上的竞业禁止--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的禁止,不论此种营业是自营还是为他人经营。我国公司法上规定的竞业禁止属于法定竞业禁止。 利益冲突交易--利益冲突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公司法上的利益冲突交易,则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任职公司发生的交易。 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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