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是否由当事人本人签名,才能生效? |
释义 |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无效,善意相对人可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无效。被代理人可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追认,未表示则视为拒绝。善意相对人在追认前有权撤销,需以通知方式进行。 法律分析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拓展延伸 合同签署方式对合同生效的影响 合同签署方式对合同生效的影响取决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合同需要当事人本人亲笔签名才能生效。这是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也允许使用其他方式来代替亲笔签名,例如电子签名或代理人签署。这些替代方式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和证明程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当事人在签署合同之前应该仔细了解适用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签署方式,以确保合同的生效性和可执行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才具备有效性。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那么合同对其无效,善意相对人有权向无权代理人寻求赔偿。因此,在签署合同时,当事人应遵守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签署方式,以确保合同的生效和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