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是否优先其他债权转让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款优先于其他债权转让。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方的优先受偿权即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