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调解是否记录在案? |
释义 | 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应与调解笔录一致。根据民事诉讼法,调解协议需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经法院确认后,记入笔录或附卷,各方签字或盖章后具法律效力。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拒收不影响协议效力。一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笔录作为卷宗归档。根据法律,离婚、收养、即时履行等案件可不制作调解书,但需在笔录上签字或盖章,具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有。法院下达的调解书是根据调解笔录制作的,内容应该一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此外,调解书发给当事人,调解笔录是要作为卷宗归档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法庭调解的记录方式及其法律效力 法庭调解的记录方式及其法律效力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调解可以通过书面记录、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记录的形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应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些记录在案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法庭调解的记录可以起到确保调解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验证性的作用,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因此,法庭调解的记录方式及其法律效力应受到充分的重视和合法保护。 结语 法庭调解的记录方式及其法律效力是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记录形式可以多样,但真实和完整至关重要。这些记录在案后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证据使用。记录的可信度和可验证性有助于保障当事人权益。因此,法庭调解的记录方式及其法律效力应受到充分重视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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