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劳动报酬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工资。 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劳动报酬支付工资,不得以疫情为借口拖欠或者少发工资。如果因疫情原因导致员工不能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采取弹性工作、远程办公等方式,保证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受影响。如果员工确实无法参加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和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员工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疑似患病,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依法进行防控措施,以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是怎样的 工资证明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工号、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 2、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务; 3、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 4、实发工资,即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等应扣除的费用后的实际收入; 5、发放时间,即工资发放的具体日期; 6、用途说明,即工资发放的用途,如月度生活费、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综上所述,根据具体的情况,工资证明还可包含其他相关信息,如工作时长、加班费用、年终奖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