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非法 侵占罪立案标准 规定如下: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达到5000元以上的,且拒不退还。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为: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0000元以上。 根据《 刑法 》第270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 侵占罪 ,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68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