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房产分割规定如下: 1、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而未过户的,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按照出资份额分割; 4、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由双方协议处理; 5、以父母名义买房,不予分割; 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由双方共同支付,应当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一、离婚后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如下: 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 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二、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