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工伤保险金的申请期限为二年。即工伤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享受工伤保险金的权利,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但是,如果受害人因伤势严重等原因无法按时申请,经工伤认定机构鉴定,且有正当理由,可以酌情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工伤保险金的申请期限为二年,工伤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享受工伤保险金的权利,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但是,受害人因伤势严重等原因无法按时申请,经工伤认定机构鉴定,且有正当理由,可以酌情予以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六十九条:“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二年内,由职工所在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逾期申请的,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为属于工伤的,依照行政程序予以支付。属于非工伤的,可以给予疾病治疗和静态康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