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避免商品房交易合同纠纷 |
释义 | 1、购房前应先验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2、慎交定金,支付定金前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定金处理的充分必要条件,特别应在商品房认购书中明确约定;3、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前,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4、在商品房认购书中应约定开发商擅自将商品房另售他人的赔偿条款;5、全面理解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谨防广告宣传的误导;6、对商品房的质量、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显示,避免以后开发商推诿扯皮;7、对开发商的违约情形及赔偿责任,应采取列举的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详细说明,坚决杜绝模糊性的表述,避免日后产生模棱两可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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