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 |
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的效力纠纷;合同无效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一、欠工程款怎么办 承包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承包人可以主张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当工程款支付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如拒不支付,承包人可以催告其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劳务公司分包给个人是否合法 劳务分包给个人不违法。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没有工程结算可以申请仲裁吗 通常情况下对于仲裁一般可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而仲裁又是一种与法院不同的准司法程序,对于工程不结算能否仲裁问题,我们从以下两方面来讨论:工程结算争议一般都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纠纷,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施工合同的结算,对于这类合同纠纷合同各方是可以约定履行该合同而产生的争议解决由某商事仲裁机构来管辖的,为此该仲裁是可以处理工程结算争议的,实际生活中也有大量的施工合同纠纷是通过商事仲裁来解决的,这种程序一裁终局。工程承包人与工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务费或工资纠纷,这类纠纷目前劳动仲裁机构也不受理,通常要求由法院受理解决,因为法律上不认可工人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当然确实与施工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双方都认可并明确为劳动关系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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