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这个主要是包括以下情节亦携款携带集资款逃跑的。挥霍集资款,这是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之时,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5、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7、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