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申请国家赔偿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什么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等等。 二、对于国家赔偿金怎么追责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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