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交强险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在日常交通事故案件中,肇事车主绝大多数都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法院和保险公司均依据惯例或合同约定按先交强险、后商业三者险顺序进行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出现同一肇事车存在两份交强险情况,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及事故各方在具体理解和处理上时常发生分歧。 据了解,一辆车出现两份交强险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二手车市场购买的旧车。由于各种原因新车主在购买二手车后,由于不知道或不了解原车已经购买了交强险或原保险还未到期,新车主又到保险公司去购买了交强险,而保险公司因系统故障原因等因素又予以了承保(正常情况下,系统会提示)。 2.主、挂车各投保了交强险。按照我国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主车和挂车分属单一车辆并分别发放牌照并审验管理。为此,主车和挂车均需要分别投保交强险。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主挂车都是连接在一起的。所以出现一起交通事故,主、挂车多数就有两份交强险情况。 3.施救车在拖拽事故车辆过程中,施救车、被施救车均投保了交强险等。 交强险赔付标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强险是怎么赔付的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无责赔付是怎么认定的? 所谓的无责任赔付,也就是交通事故双方,一方是全责,而对于另外的一方则是完全的没有责任的,而这个时候,如果全责一方出现车辆的损失,但是本身的人员没有伤亡的话,那么,对于无责任一方则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的,而车辆的一些修理费用等则是需要有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而如果对于全责一方出现了人员的伤亡的话,这个时候根据强险的无责任赔付则是有这样的一个条款,就是对于事故的双方来说,对于无责的一方其保险公司也是需要按着无责的赔偿限额来对有人员伤亡的一方进行赔偿的,这样,就很好的将责任转移到了保险公司,而我们强制性购买交强险,在这里的优越性就显现出来的,而对于具体的赔偿费用的话则是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而死亡伤残的赔偿最高限额则是为11000元,对于财产的话,最高限额则是为100,简单来说,就是有保险公司来承担了这个赔偿责任,而对于无责的一方则是不需要来承担事故责任的。 交强险的赔付费用包括什么 交强险赔偿的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强险的赔付限额是多少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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