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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销具有溯及力吗
释义
    债务抵销的溯及效力,是指债务抵销使相互间债的关系溯及最初得为抵销时,按照抵销数额而消灭的法律效力。按照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一、先诉抗辩权的产生的效果是什么?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将产生下列效果:
    1、因先诉抗辩权具有延缓性和阻却性,所以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
    2、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3、在前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于保证人之债权而对保证人为抵销,抵销者无效;
    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已为强制执行,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时,可就剩余部分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已有显著改善并足以清偿剩余部分时,保证人也不得再次进行先诉抗辩。
    5、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有义务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否则日后债权得不到清偿的后果将自行负责。关于这一点,大陆法系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有规定。
    6、共同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效果、所谓共同保证,是数个保证人就同一债务担任保证人。如果共同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共同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可言。
    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能提起诉讼。诉讼时效的期间经过,债权没有被消灭,但是债权的效力减损,成为一种自然权利。具体而言,诉讼时效经过后发生以下后果:
    一请求权能减损,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不能强制执行。
    二是抵消权能消灭,抵销适格之前诉讼时效经过的,不能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
    三是代位权能和抵销权能消灭,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债权人不再享有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但是起诉权依旧存在。
    三、合同担保的含义和方式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有以下几种方式: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
    (2)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其权利主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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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