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是否有权分配老公的安置房?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对于离婚时的安置房,如果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则女方不能分割;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女方有权分割该房产。因此,离婚时女方是否可以分割安置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法律分析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可以分割属于老公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如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离婚的,就有权分割该房产。安置房是老公的离婚女方可以分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离婚女方在分配财产时是否有权利要求分得安置房? 在离婚案件中,女方在分配财产时有权利要求分得安置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而安置房作为一种固定资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离婚女方有权要求分得安置房。当然,具体的分配比例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包括婚姻持续时间、财产来源等因素。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安置房的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她有权要求分得安置房。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安置房。在离婚案件中,女方有权要求分得安置房,但具体的分配比例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判决。因此,离婚女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权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安置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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