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因为房屋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在将来的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那么就构成预约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那么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